对Dao治理结构的缺陷的思考

熊市期间分享一些对加密货币领域概念的思考,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。

DAO的矛盾

在目前的各种项目中,DAO治理token架构有一个致命且无法调和的矛盾,即:token 持有者和团队

这两者的关系在利益上是矛盾的,其中的矛盾点在于:

1、零和博弈。token 由团队发行,持有者实际上为token的买方,团队为卖方,买卖双方是零和博弈,这是天生的矛盾。

2、地位不对等。团队是GP,治理token持有者是弱势且不受法律保护的LP,GP和LP地位完全不平等,不平等的地位不会带来平等的利益。

3、无代码控制权。治理token持有者无法影响到代码层级的修改,所有修改权限都在开发团队手中。

4、无财权。token持有者没有对项目国库的控制权,多签等权限掌握在团队手中。

不论是在DEFI亦或各种DAPP,都存在上述的问题,且上述矛盾无法通过简单的方式修改。从本质上讲,DAO的治理结构并不能有效的替代传统公司的治理,也无法优于web2.0的治理结构。相反,web3.0的治理结构更加的不公平和独裁。

伪变革无法走出死亡谷

因此,DAO的治理结构并不优于传统的公司GPLP的治理架构。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,也是以后影响到web3.0 发展的基础问题。如果一个新概念的提出只是名称上的更新,而非底层系统彻底的改变,那么它很难做到真正的革新。如果不是真正的变革,则无法躲过死亡谷

我为什么一直强调死亡谷,因为所有的范式革新都会走死亡谷,而真正的革新是能走出死亡谷的,如比特币;虚假的则无法走出死亡谷,比如各种defi的治理token:uni aave yfii 各类死掉 的defi和dao 代币等等。对于不能走出死亡谷的投资我们要提前预判,只能做右侧,被套要及时止损。

最好的结局

DAO 治理方式目前最好的结局是采用传统治理的架构,让法律监督运作,让token的持有者去享受平等的权利。所以,日本前几天要求DAO组织可以注册为法人,承担起法人治理公司的各种责任。但这种建议对于目前crypto 圈子赚快钱割韭菜,且不想负任何责任的匿名项目方们简直是天方夜谭。

注:以上分析仅为个人思考,不影响下一轮的web3.0 相关概念炒作。

请给本文评分
[总: 0个 平均: 0星]
滚动至顶部